1、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、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报告;
2、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。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,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,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,保证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;
在质量控制方面:
1、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、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,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;
2、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,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份工程的施工;
3、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,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设备,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,采取数字控制;
4、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,对每道工序、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,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签认;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,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;
5、检查施工方法,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,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;
在计量与支付方面:
1、按施工合同的规定,现场计量、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成工程的数量和价格;
合同管理方面:
1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,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,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,并下达变更令。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,由监理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核批;
2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、数量,提出建议报建设单位核准;
3、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、管理人员的构成和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;
4、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、规格、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。
任职资格:
1、40岁以下,专科以上学历,有相关资格证优先;
2、可接受菏泽各个县城工作,有工作经验者优先;
3、吃苦耐劳,服从工作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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